关于开展TOP200海外高校留学回国人员留学费用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济南人才网2021-10-15 17:19

根据《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济组发〔2019〕17号)和《TOP200海外高校留学回国人员留学费用补贴申请实施细则(试行)(济人才办发〔2021〕4号)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TOP200海外高校留学回国人员留学费用补贴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通过全日制学习方式在全球TOP200海外高校取得学士学位(含)以上,并于2019年1月1日(含)后在济南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通知所称企业,是指在济南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各类企业及经济和社会中介组织。本通知所称TOP200海外高校,是指2019年(含)后,凡进入国际公认的三大全球高校排名体系(QS、Times Higher Education、USNews)中任意一个综合排名前200(含)名单的海外高校。

(二)补贴申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正常缴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就业时间以首次在济南缴纳社保时间为依据;

2.在济就业当年度(含),TOP200海外高校学位获得时间不超过5年,以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载明的学位获得时间为依据。

TOP200海外高校留学回国人员费用补贴与我市“未来之星”成长计划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TOP200海外高校留学回国人员留学费用补贴实行常态化申报。用人单位在中国济南人才网(http://rc.jinan.gov.cn/)注册单位账户,为申报人开通申报权限,申报人通过TOP200海外高校留学回国人员留学费用补贴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填报个人信息后,提交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核实确认后,按照属地原则,提交至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人需通过系统上传以下材料:

1.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成绩单及中文翻译件(需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3.留学期间的出入境记录;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需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

(二)经用人单位审核后,按照属地原则提交至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区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

三、有关要求

(一)留学回国人员本人要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填报或提供虚假信息和虚假材料。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馈审核意见后及时补充完善材料,重新提交审核。

(二)用人单位要对留学回国人员填报信息及上传材料认真审核,确保信息填写完整,证明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并承诺对有关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人才在济期间,如发生单位变更或离职离济等情况,所在单位应及时报告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情况后,及时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三)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各单位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套取补贴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追回所发资金,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玩忽职守、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部门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并给予通报。

四、济南市各区县咨询电话

历下区  电话:0531-88924909

市中区  电话:0531- 82078631

槐荫区  电话:0531-87956189

天桥区  电话:0531-85872683

历城区  电话:0531-66899169

长清区  电话:0531-87217181

章丘区  电话:0531-83232918

济阳区  电话:0531-84238716

莱芜区    电话:0634-76113396

钢城区  电话:0634-75873011

商河县  电话:0531-84880198

平阴县  电话:0531-87890752

高新区  电话:0531-88871811

南山区  电话:0531-88112603

起步区  电话:0531- 66604258

市人才服务中心:0531-66605945

技术支持电话: 0531-87081612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济南市Top200海外高校留学回国人员费用补贴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