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岗位发布及招收公告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06-23 17:43

为充分激发博士后创新创业潜能、释放创新创业活力,加快集聚优秀博士后人才,根据2022年中国·山东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有关项目赛程安排,现就2022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岗位(以下简称“博新岗位”)发布及招收事宜公告如下:

一、“博新岗位”设立情况

“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按照“按需设岗,按岗引才”模式,共设立“博新岗位”138个,其中,设置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80个,设置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58个,包含60个一级学科,实现了全省“十强”产业领域全覆盖。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

二、“博新岗位”人员条件

“博新岗位”人员为拟入站进行博士后研究的青年博士或2021年8月30日后来鲁入站的博士后,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身心健康。

(二)符合设立“博新岗位”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设岗单位”)博士后的招收要求。

(三)博士毕业院校应为近三年(以入站时间为准)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泰晤士高等教育THE”“QS”“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中排在前200名高校或国内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毕业。

(四)入站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五)应届博士毕业生及海外取得学位的留学回国、外籍博士可优先招收。

(六)符合“博新岗位”的其他招收要求。

下列人员不列入招收范围:

已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及省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正在执行公派出国留学或其他国(境)外访学项目的人员,以及进入现工作单位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的在职人员。

三、“博新岗位”招收安排

(一)申请报名。符合“博新岗位”招收条件的具有海内外博士学位的青年人才,可直接联系设岗单位,详细咨询应聘资格条件、申请材料、薪酬待遇等事宜。自公告发布后“博新岗位”开始接受报名。

(二)组织聘任。设岗单位遴选确定“博新岗位”聘任人员,签订“博新岗位”工作合同或协议,明确科研条件、目标任务、岗位保障待遇等。8月上旬完成。

(三)审核认定。设岗单位汇总整理“博新岗位”聘任的博士后人员相关材料,经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遴选确定2022年“博新计划”支持人选(以下简称“博新人选”)名单,并明确相应保障措施。

四、“博新人选”综合待遇

(一)2年支持期内年度省、市、设岗单位叠加后的综合薪酬不少于30万元(各市博士后政策措施见附件2)。

(二)在站期间,自然科学领域科研经费不少于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少于10万。

(三)直接获颁“山东惠才卡”,在站期间享受全省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提供的交通出行、住房保障、免费旅游健身等服务;出站后留鲁就业还可享受编制管理、岗位聘用、薪酬管理,以及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社会保险等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博新岗位”聘任的其他人员可按照属地原则有序纳入市级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范围。

(四)“博新岗位”聘任的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或出站留鲁后均可根据个人科研工作实际,直接申报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具体按照《山东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暂行办法》执行。

附件

1.2022年度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岗位汇总表.xls.xls

2.山东省各市博士(后)政策措施汇总.docx.docx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