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济南市重点实验室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济南市科技局2024-03-12 16:51

为进一步完善济南市科技创新体系,提升全市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力,根据《济南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济科发[2023]5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全市实验室体系建设梯次化培育计划,开展全市2024年度重点实验室备案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3月8日-3月18日

二、申报流程

1.本次申报通过济南市科技局网站,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与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实验室依托单位负责人登录个人申报账号(高校院所由科研处分配账号,事业单位与企业用法人账号登陆,网址:http://119.164.252.194/prg/,详细操作请查看系统飘窗的操作说明),找到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模块,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实验室建设申请书等内容,全部填写完毕后由企业、单位管理账号审核提交。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按照要求对实验室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把关,经遴选确定推荐名单后,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在线项目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3.市科技局对实验室的备案材料开展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现场考察结果择优提出备案建议名单,建议名单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并公示后正式向社会发布。

4.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实验室备案名单正式公布后2周内,依托单位需在系统上提交实验室建设任务书,并提报一套纸质材料归档保存,纸质材料应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并加盖公章,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三、注意事项

1.请申报单位、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合理安排申报、审核提交时间,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或审核。

2.市科技局在实验室申报、评审、备案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申报等代理服务工作,请申报单位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济南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文件内容及解读参考

http://jnsti.jinan.gov.cn/art/2023/3/24/art_11686_4775357.html

联系人:

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  李婷 吕哲涵  51703105 51708810

技术支持:

张智 82069878

注意事项:对于企业,申报实验室时直接使用法人账号申报即可,申报后直接进入主管部门审核环节,不必使用个人账号。

对于高校和科院院所,需要科技处或者科研处生成个人申报账号(之前生成过或者因科技局其他业务生成过账号的可以直接申报),再进行申报,填报完毕后无需通过单位审核,个人账号直接提交即可。

“生成个人申报账号”,首先用法人账号登录,完成绑定,在左侧“功能导航”中找“系统管理”,点击“单位用户管理”,打开后点“+”按钮即可添加申报子用户。申报人拿到申报子用户后,与己方政务平台账号绑定即可。关于绑定的操作,系统界面上的飘窗包含视频和文字两个版本说明。

济南市科技局

2024年3月8日